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物權
Civil Code-property 
開課學期
108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黃詩淳 
課號
LAW1077 
課程識別碼
A01 1614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5,6,7(12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萬2201 
備註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修「A41 M0190民法物權」。
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2LAW1077_property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民法物權編近年連續修正後,已呈現出全新的面貌。本課程僅有一學期三學分的時間限制之故,主要講授重點,以通則、所有權、占有、抵押權為主,若時間允許,再針對用益物權加以說明。
 

課程目標
培養同學對民法物權編基礎而全面的認識。 
課程要求
1.上課應攜帶法條。
2.為避免教室人多擁擠,增加疫情傳播之可能性,本課程僅限「法律系二年級以上」及「科法所」同學加簽,順位以高學年者優先。不開放雙修、輔系加簽,亦不開放旁聽。欲加簽者請在第一次上課時索取加簽授權碼,勿事先來信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二 10:30~12:3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謝在全,民法物權(上)(中)(下)(6版),2014年9月。
王澤鑑,民法物權,2014年3月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03/02  課程簡介。第一章:總論。第二章:物權通論。 
第2週
03/09  第三章:物權變動。一、概說。二、物權變動之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。三、物權行為。四、不動產物權變動。 
第3週
03/16  五、動產物權變動。第四章:所有權。一、所有權的意義和性質。二、所有權的權能及限制。 
第4週
03/23  三、基於所有權而生的請求權(物上請求權)。四、取得時效。 
第5週
03/30  (20200316更新)第五章:不動產所有權。一、不動產所有權之範圍。二、相鄰關係總論。三、鄰地損害的防免。四、排水及用水關係。五、鄰地的使用。 
第6週
04/06  (20200316更新)六、越界建築。七、建築物之區分所有。 
第7週
04/13  (20020316更新)第六章:動產所有權。一、善意取得。二、先占。三、拾得遺失物。四、發現埋藏物。 
第8週
04/20  (20200418更新)五、添附。第七章:共有。一、共有制度概說。二、分別共有。(一)意義。(二)應有部分。 
第9週
04/27  (20200503更新)(三)分別共有的內部關係。 
第10週
05/04  (20200503更新)(四)分別共有的外部關係。(五)共有物之分割。 
第11週
05/11  (20200511更新)三、公同共有。
 
第12週
05/18  (20200511更新)第八章 抵押權。一、擔保物權總說。二、普通抵押權。(一)普通抵押權之意義。(二)抵押權之立法原則。(三)普通抵押權之特性。(四)普通抵押權之取得。(五)普通抵押權之效力。(六)抵押人之權利。 
第13週
05/25  (20200316更新)(七)抵押權人之權利。(八)普通抵押權之實行。(九)共同普通抵押權之實行。 
第14週
06/01  (20200316更新)(十)第三人之求償權與承受權。(十一)普通抵押權之消滅。三、最高限額抵押權。 
第15週
06/08  (20200316更新)第九章:占有。 
第16週
06/15  (20200316更新)課輔 
第17週
06/22  (20200309更新)期末考